一、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协同有关部门制定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社会经济政策,建立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奖励与社会保障制度;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等工作,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2、研究本县人口发展战略,根据市下达的人口控制目标,编制人口和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草案;制定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计划草案;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抽样调查,参与全县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

 

3、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规划,组织开展全民性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4、组织对人口规模、趋势、素质、结构等人口呼计划生育重大问题的综合性、前瞻性研究。

 

5、综合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务的规划与规范;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对计划生育技术和药具发放进行指导和监督;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设、管理和业务工作。

 

6、编报国家和省、市、县财政拨付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支出的预、决算及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管理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

 

7、制定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8、协助有关部门建立利益导向机制,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指导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团体的工作。

 

9、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09年主要目标任务

 

1、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3.75‰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99‰以内。

 

2、加大“两非”案件查处力度,完成“两非”案件任务,出生性别比比上年度明显下降。

 

3、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党员、干部、名人富人、社会公众人物进行全面清理并依法依纪处理到位;依法规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

 

4、切实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

 

5、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工作任务,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及时率达85%以上,计划外人流引产、二女户结扎任务100%完成。

 

6、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落实到位,提高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水平。

 

7、宣传工作到位,群众对计划生育政策知晓率达90%以上,完成下达的新闻报道上稿任务,乡村两级人口学校达标。

 

三、创优发展环境承诺

 

1、计划生育服务站。坚持以人为本、树立服务意识,主动为基层、为计划生育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负责全县计划生育技术综合管理,指导各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的工作,加强技术服务部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深入开展“生育关怀”行动,以“四上门、四到位”活动为载体,大力实施关爱妇女生殖健康,推进生殖健康促进计划;规范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全面启动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开展优生优育、预防性病艾滋病知识普及教育、咨询服务和安全套推广活动;负责独生子女病残儿医学鉴定的管理工作,及时为前来申请医学鉴定的对象提供优质的服务。

 

2、宣教股。加大舆论宣传力度,以“关爱女孩行动”、“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载体,利用各种传媒和途径,广泛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知识;制定年度宣传工作计划,切实提高计生干部的依法行政水平,增强广大群众的依法生育意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型生育文化;加大人口和计划生育对外宣传、新闻报道和先进典型推广工作力度,提高广大群众知法、守法、护法意识。
                      二00九年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