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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已经成为世界上出生性别比失衡最为严重、持续时间最长的国家。2005年我国出生性别比为118.88,与正常值104~107有严重的偏离。江西、广东、海南、安徽、河南五省的出生性别比甚至超过130。专家指出,治理出生性别比失衡需要制度创新。
国家计生委的有关负责人说,一些出生性别比失衡地区已经成为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重灾区。在个别出生性别比不平衡的地方,已经出现了跨境非法婚姻、跨境强行拐卖和强迫卖淫等社会问题。
中央党校妇女研究中心副主任李慧英认为,长期父权制下形成的重男轻女思想,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B超的普及和滥用,是导致我国出生性别比失衡的三大主要原因。“目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则更加滞后,养儿防老,这是一个客观自然的现象。”河南社区教育中心主任梁军说,如果老了以后有保障,就可以有效地抑制人的生育意愿,特别是生育男孩子的意愿。
表面上看,性别比失衡与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有关系,但没有必然的联系。专家认为,导致出生比失衡的最直接的原因是B超技术的普及和滥用。目前,在许多地方,B超技术缺乏有效监管,助长了选择性生育行为。
为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势头,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颁布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启动了“关爱女孩行动”,倡导男女平等,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
“要充分认识到出生性别比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多位专家认为,解决出生性别比失衡问题,必须创新思路,运用多种手段——对性别歧视问题进行预防、监督;在全社会开展性别教育,树立性别平等的观念;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政策;积极引导改变传统的“女随男”的婚居模式,使婚居模式实现多样化。
中央党校社会学副教授林梅认为,“招赘婚姻”在从男性单系继承制(姓氏、财产)和男性单系抚养制(家庭养老)等方面触动了父权制的根本,从而为解决出生性别比偏高的问题,从根本上促进男女两性平等,提供了一条有效的途径。(来源:《中国妇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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